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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條文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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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準則提供本室相關事務之處理依據,以滿足下列目的:
(1)落實本會休假制度。
(2)促進落實職務代理人功能。
(3)提供強制同仁休假機會,俾得以調劑身心,增進健康。
2.安排或調整休假計畫時,工作滿7年以上(含)同仁適用本準則。
3.每年1月31日以前同仁應與其上層主管一起討論其連續休假及代理人之休假計畫表,同仁每年須安排一次至少連續9個日曆天的連續休假。休假計畫表應徵得督導副主管之同意,並送綜合組存查。
4.每年6月30日以前同仁得與其上層主管一起討論下半年度休假計畫表之調整。休假計畫表之調整應徵得督導副主管之同意,並送綜合組存查。
5.休假計畫表未能於1/31提交者,視為放棄5天之休假日數,同仁不得異議。
6.休假計畫表內之排定休假,應於預定休假期間前後一個月內完成,已過預定休假時間者,其未休日數不予保留。
7.本原則經主任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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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提出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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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一下....
大家是否看過新出爐的"同仁強制休假準則"?? 早在第一版出現時,小威就覺得問題很多 (但很訝異其他同仁似乎沒有什麼意見!!) 現在這一個版本,小威還是覺得問題一堆 (多到會想上街頭抗議了...) 想請問大家,是不知道這件事? 是沒有注意呢? 是怕麻煩不想發表意見呢? 還是只是小威太龜毛太機車!!??
這個規定裏面有幾個比較"嚴重"的問題:
1. 目前許多同仁未能正常休假,有很大的部分是來自於對工作的"責任感" (小威覺得,這應該是個優點),然而,我們現在卻須以"處罰"的方法 (扣假) 來強制同仁,情何以堪??
2. 很多同仁的休假,並不能自己完全決定,必須有家人或朋友的配合,若臨時發生無法成行的事 (如小孩生病了...),這時該怎麼辦??? 可以更改計畫嗎??? 還是只能自認倒楣呢??
3. 如小威這樣人(沒有什麼負擔的人),放假向來比較隨興,只要工作上沒有影嚮,可能想休就休假。比如說,突然有同學找小威出國滑雪,因為他們大多也是有家室的人,時間不好控制,所以,小威能配合當然盡量配合。現在呢? 小威可能必須放棄這樣的權利!! 因為計畫沒有安排!! (計畫安排的時間,卻大家都沒空!!??)這會是我們想要的結果嗎!!??
我相信,這樣的措施,對某些人是有用的 (如專案經理),因為對他們而言,是有了可以名正言順的休假的理言....但這項措施並不適用於所有的人(像小威這種人) 。如果說改以獎勵的方式,如有定計畫的人 & 依計畫實行的人能給予獎勵,讓適用的人可以依循,不適用的人也不至權利被剝奪,這樣子,是不是比較好呢!?
真的希望能聽聽大家的意見,大家可以提出來一起討論,也許其實只是小威自己想太多了....
PS:小威目前所想的權宜之法,就是利用春節的幾天,當計畫的連假,反正如果到時無法成行,也扣不了幾天的假。但,這樣挑規定漏洞的方法,有意義嗎?有意義嗎?有意義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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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對質疑的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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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威的反應,我可以理解!
不過,就制度本身而言,世上很難有完美的制度。通常是在某些背景之下,產生某個制度的設計。我想,本實驗室有此規定,其結果還是有其優點的:
1.休假是工作的一部份:其實大家都知道,休息是為了走更遠的路。所以,越是工作忙碌的人,欲需要強迫自己休假。而自己往往因為放不下工作,所以休假就一拖再拖。這個制度,會強迫你一定要休,而且事先就有計劃。所以,從某個角度看,「此制度」可是你的貴人喔!雖然它讓你不舒服,但最後你卻會感謝它!
2.落實職務代理人:這個制度等於是有計劃的培育代理人(或說是接班人)。我想任何人一定不會希望因為找不到代理人(或接班人),而一直留在原位子無法調動吧!讓自己的工作,多一個人會,自己就多一份自由與希望,不是嗎?
至於屆時於緩衝的前後半個月內,仍無法依計畫休假而需被扣假的情事,我想我們優秀的同仁,一定不會讓這樣的事情發生。因為
第一:會事先培訓代理人,隨時可以休假。
第二:事先將事情處理好。
第三:行動辦公室跟著休假走,套句話說,叫「樂在工作」。
所以,不會有本室真得可以扣假的疑問(其實,要扣當然沒有問題,因為系統是人設計的;再說本室的特別條款,本會只會尊重!除非,情節重大者‧‧‧),何況這件事,最終可能結果是:一定會協調真正去休假的!不會有人平白被扣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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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強力反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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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小威真的不這麼想....雖說"世上很難有完美的制度",但目前這個制度離完美實在差太遠了,這才是問題!!
就如小威所說,小威本身認同這個制度的美意,只是不讚成這個制度的執行方法。這個制度的重點就如您所說,"要落實休假"、"要落實代理人制度"。但,目前實驗室代理人制度不完全,並不是因為休假沒有計劃所造成的,而是同仁沒有這個習慣而已。目前絕大多數的人工作都非常忙錄,所以少有人有能力去接手、代理他人的工作,也少有人有時間去教導、培養一個代理人 (PS:看到別人也這麼忙,好意思把自己的工作丟個他人代理嗎????????) 這不是休假制度的問題,而是整個實驗室的問題。今天沒能檢討整個制度不完整的原因,而要從強制休假去轉而執行代理人制度,小威認這不啻是緣木求魚。更何況,如果我們優秀的同仁 (小威自認自己不優秀啦) 真的可以會協調真正去休假的!那為何還需要強制休假的規定......???? (像小威就只會鑽規定漏洞,計劃直接安排在 2 月,到時就休 2/6、2/7 兩天就行了。如果不行,就排 12 月,到時如果年中臨時想休長假,如果不影嚮工作,相信經理不會不準。到了 12 月,如果沒照計劃休假,反正 12 月了,休不完了,扣就扣吧!!! 像這樣子的方法,跟認真落實代理人制度,哪一個比較容易被人接受呢??????????????)
再者,小威想說明的問題,並沒有這麼單純,就如第一篇所言,如果遇到不可抗力的問題,小孩生病、同學有事、朋友臨時反悔...等等,這些問題並不是代理人可以解決的。這個時候,主管們要如何落實"強制休假規定"的管理呢???? 主任、副主任、專案經理們真的會強制扣假嗎???? (小孩生病還是要去休假,不然還是要扣假??) 如果不扣假,其他同仁是否比照辦理?? (小威最會編理由了,大不了就編 "定不到機位或車票",或是 "同學老婆懷孕了"!!!) 這時候又該怎麼辦??? 需不需要 "醫師診斷証明" 或是 "朋友切結書" 或 "中華航空無機位証明" ??????
另外,還有一個理由,像小威平常就有自己的休閒活動,星期一打羽球、星期三打籃球、星期五游泳...週末會跟朋友去釣魚,天氣好時,可能臨時就請個半天一天假去爬爬山、照照相,所以小威對於休長假並不渴望。而且因為小威沒有家庭、沒有女友 (不過,小威的生活很悠閒、自在)
所以,通常如果小威的同學有長休假的計劃,小威都是盡量配合,因為他們有家室,時間比較不好控制 (這一點,小威在第一篇時也有說明)。但,為了這個強制休假制度,小威現在反而需要別人的配合了,反而可能變成小威無法休假了 (小威計劃休假的時候,反而沒有人陪),這樣不是反而違背了原來希望同仁們休假的美意??? 於是,這個強制休假制度對小威而言,反而成了負擔????
也許小威是個實驗室裏不多見的怪人,但我相信,實驗室裏一定有人不贊成也不適用這樣的制度。就如 秀霞姊 所說,"世上很難有完美的制度",但就算是不完美的制度,如果有這個可能,如果這個制度有進步的空間,是不是我們就該讓他有改進的可能性,而不是沾沾自喜而裸足不前呢??? 一個制度能滿足 70% 以上的人的需求,就可以歸類為好的制度。但,請問一下,今天這個制度的提出,實驗室裏有多少人知道?? 有多少人討論過?? 有多少人認為這個制度適合他們??? 就如紹勳所說 "私底下大家都在討論,都不太了解這個制度的用意"........就像政大力推動金改,卻因上下溝通不良,結果是十萬農漁民上街頭........這樣的政策,還能算是好的政策嗎???? 就如 盛男所說 "處於不景氣的年代裡,就業市場是資方的世界,勞方就工作而言,保有一份工作是一種美德",這樣一句話不知大家有什麼感覺??? 我們實驗室的勞資關係有這麼差嗎?????
小威強調過很多次,小威本身非常認同這個制度的美意,只是不讚成這個制度的執行方法。小威也說過,這個制度的兩個重要指標
1."休假是工作的一部份" : 但如小威這樣的人,原本輕鬆隨意的休假生活,反而被限制住.....
2."落實職務代理人" : 這並不是休假的問題,而是整個環境的問題,但小威不否認,利用規劃的休假計劃確實 "有可能" 達到某種程度的改進.............
所以,在第一篇時,小威有提過,應該改處罰以鼓勵的方法來代替,讓"適用" 的人,能有所依循,讓 "不適用" 的人不至產生反感。這樣做有幾個好處:
1. 落實 "休假是工作的一部份" : 這是一樣的,只是改變方法
2. 進而 "落實職務代理人" : 這也是一樣的,也只是改變方法
3. 避免影嚮到不適用的人 : 像小威這樣的人
4. 避免影嚮到臨時有事的人 : 像小威剛所說,小孩生病,必須取消計劃時,主管只需考量可能無法給于獎勵,而不用費心思去決定是否要給于處罰.....
5. 避免同仁產生反感 : "保有工作就是美德"???
只要將執行方法稍做改變,如果真可以得到這麼多好處,何樂而不為呢?????
其實這個制度有太多問題,比如說,因為這個制度的計劃有上下半個月的彈性所以,當同仁排計劃時,專案經理一樣難以調適。比方有說 3 個人都計劃在 9 月休假,以上下半個月的空間而言, 3 個人排休應該沒有問題 (而且早在一月決定事,也難以知道會不會有問題)。但到 8 月才發現,3個人都計劃利用 9/11 中秋節休假時,怎麼辦??????? 協調時,都發現 3 個人都有家室, 3 個人的家人都只能那時候休假,怎麼辦?????? 這個問題,小威說明的很模糊,也許難以明白。但,如果認真深入去思考,應該會發現問題其實比想像中還多,只是小威沒時間再寫下去........(小威為了 PO 這篇已用了一個半小時了.....)
2008年5月13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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